[實施辦法全文][答問:中央地方政策一并執行][商務部: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最高拉動消費5000億][上半年十大汽車企業 汽車銷量總排行榜]
細化車型補貼撬動270萬輛汽車消費
本報訊(記者/郭小戈)昨日,財政部、商務部等10個部門聯合發布了《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比《辦法》征求意見稿,《辦法》細化了補貼車型,將報廢老舊汽車與“黃標車”的報廢標準分開細化。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各個部門的職能,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今年全國汽車報廢量將達到270萬輛,各地要盡快制訂實施細則,確實拉動消費。
“黃標車”另設標準
此次發布的《辦法》,與征求意見稿最大的不同點是“黃標車”單獨設定標準,與提前報廢老舊汽車標準分開。
在《辦法》的征求意見稿中,符合規定提前報廢老舊汽車、“黃標車”并換購新車的,按以下標準給予補貼: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6000元;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5000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4000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5000元;報廢小型載客車,每輛補貼4000元;報廢微型載客車,每輛補貼3000元;報廢其他車型,每輛補貼6000元。
而在《辦法》中,符合規定報廢的“黃標車”補貼單獨設立,其標準分別為:報廢中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報廢輕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報廢微型載貨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報廢中型載客車,每輛補貼人民幣5000元;報廢小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4000元;報廢微型載客車(不含轎車),每輛補貼人民幣3000元;報廢轎車、重型載貨車、大型載客車、專項作業車,每輛補貼人民幣6000元。
年報廢將達270萬輛
商務部部長陳德銘表示,《辦法》的出臺,將有利于直接促進耐用品消費,提升居民消費品質,也有利于培育汽車回收和拆解企業,增加就業和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據預測,今年全國汽車報廢量將達到270萬輛。
此外,據商務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報廢車輛同時符合《辦法》和財政部商務部公告2009年第20號規定的多個補貼條件的,只能享受一種補貼。但允許地方實行多重政策,鼓勵舊車報廢。
然而,不少車主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每輛車最高6000元的補貼標準,顯得吸引力不夠。
◎疑問解答1.申請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流程如何?
申請補貼資金的車主,在規定時間內,持材料到報廢車輛車籍所在地市(州)、縣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經商務、環保、財政部門審查后,對符合條件的由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車主指定賬戶上。
2.車主能否及時拿到補貼資金?
考慮到補貼資金的審核發放需要經過上報計劃、審批下達等多個環節。《辦法》規定,市(州)和有條件的縣級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環保部門設立汽車以舊換新聯合服務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申請,方便車主一次性辦理資金申領手續。同時,建立汽車以舊換新信息管理系統,以提高審核效率,確保資金發放及時、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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