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4日電 國土資源部日前印發《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各地嚴肅土地調查法紀,堅決糾正和查處土地調查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土地調查數據真實、準確。
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2月1日,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做好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的若干意見》(國土資發[2009]10號),針對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中存在的進展不平衡、少數地區調查工作滯后、地方上報數據有顧慮等主要問題,明確了相關政策措施,作出重點部署,全力推進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工作任務。
《意見》要求: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2009年年底前上報匯總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對工作進度滯后地區,將約談該地區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負責人;
對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增加的耕地,必須如實調查統計,符合條件的可用于今后的耕地占補平衡;
縣(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要以經國家確定的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及政策為依據,校核規劃修編基數;
2010年1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項工作以第二次土地調查結果及政策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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