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新聞發布會,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魏傳忠、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余新民介紹日本水餃中毒事件調查進展情況,并答記者問。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魏傳忠表示,古今中外,所有有組織、有預謀的犯罪行為,都不是直接暴露在外的,都是具有相當隱蔽性的。任何引發犯罪的可能性都存在,包括此次日本餃子中毒事件,也不排除會有人從其他國家和地區非法購買相關的農藥帶到日本的可能性。
魏傳忠介紹說,據河北省有關方面通報,2月15日,河北有關方面查獲了一起由日本的記者購買、持有、攜帶并試圖運出甲胺磷農藥的案件。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自2007年1月1日開始,不準甲胺磷農藥在農業領域使用。自2008年1月1日開始,除非生產廠在沒有完成出口供貨任務的前提下出口供貨,可以生產到2008年12月31日,所有生產、銷售、使用、持有、運輸甲胺磷的行為,都屬于嚴重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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