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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指標解釋
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在一定時期內完成的建造和購置固定資產的工作量以及與此有關的費用的總稱。
到位資金:是指固定資產投資單位在報告期內收到的,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各種貨幣資金,包括國家預算資金、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和其他資金。
新開工項目:是指報告期內所有新開工的建設項目。
國有及國有控股: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企業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國有絕對控股。
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國有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比例雖未大于50%,但相對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的國有相對控股;或者雖不大于其他經濟成分,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實際控制權的國有協議控股。
投資雙方各占50%,且未明確由誰絕對控股的企業,若其中一方為國有經濟成分的,一律按國有控股處理。
行政和事業單位的投資項目都屬于國有控股。
登記注冊類型: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依據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登記注冊的類型,按照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的通知(國統字〔2011〕86號)執行。劃分個體經營登記注冊類型是依據國家統計局相關規定,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個體經營”登記注冊類型分類及代碼的通知》(國統辦字〔1999〕2號)執行。
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報表制度規定,基層統計單位均要填報登記注冊類型。登記注冊類型由從事固定資產投資活動的企業或個體經營單位填報。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按登記注冊類型填報,未登記的,按投資者的登記注冊類型或有關文件的規定填報。
其中內資企業包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股份合作企業、聯營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營企業和其他企業。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包括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港澳臺商獨資經營企業、港澳臺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外商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外商投資企業。
2、統計范圍
計劃總投資 5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項目投資及所有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