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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4月5日電 國家版權局日前公布了《著作權法》修改草案和修改說明,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中國文字著作權協(xié)會總干事張洪波表示,修改草案與現行《著作權法》相比,更具操作性,比如規(guī)定了版權糾紛調解制度,就為現實的版權糾紛調解設立法律依據。
目前,司法系統(tǒng)90%版權糾紛案件都但是調解的,法院資源有限。張洪波認為,版權機關自己批準有關機構開展版權調解,發(fā)揮行政調解高效、便捷的特點,減輕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可以有效化解法院的壓力,提高調解水平,提高版權糾紛解決效率,化分止爭,為和諧社會做貢獻。
草案還增加作品登記和版權許可轉讓合同的登記問題。目前國家版權局以及各地版權局或委托的機構,開展作品登記,為權利人提供了權利的初步證明。“作品登記對于版權作品的正常流轉和傳播使用,以及權利人通過司法機關主張民事賠償具有重要意義”,張洪波表示。
實踐中,“一女二嫁”,數字版權多次轉手,造成大量版權糾紛,影響作品的傳播和交易,對交易安全造成很大威脅。草案綜合考慮各方因素,規(guī)定了著作權和相關權專有許可和轉讓的登記制度。“這一制度的設立,對于權利人、使用者和公眾非常方便。可以很大程度上保證交易安全”,張洪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