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王 洪
日前,有媒體報道,南京有900多處民國建筑為主體的重要近現代建筑,其中165處被列為國家、省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面對建筑壽命70年“大限”,如何保護這些垂垂老矣的南京民國建筑,不僅事關民國文化的歷史傳承,也牽動海內外華人關切的目光。
到過南京的人都知道,中西合璧的南京民國建筑精美大氣、蔚為壯觀,堪稱江南古城絕對的歷史文化景觀。民國時西方新型建筑材料流行南京,建造了一大批鋼筋混凝土建筑。但是,按國際設計慣例,此類建筑結構的使用期限為70年,因為水泥的主要成分硅酸鹽70年左右就會粉化,而民國時水泥標號又不高。專家給出的意見是“所謂‘70年大限’,實質是南京民國建筑面臨強制保護的最后期限”。
作為金陵古都,南京的古建筑和民國建筑,是中華文物重要的組成部分,具有深遠和現實的教育意義、文化傳統和產業效應,能夠激起整個民族的歷史記憶。不管這些建筑現在分屬哪些單位,產權如何,管理部門歸誰,作為國家、省市級的文物,就必須進行保護和修繕。
南京民國建筑保護的難題怎么突破?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是按照文物保護的原貌性、整體性原則,摸清南京民國建筑的家底,公布民國建筑保護名錄,建立保護檔案,設置保護標志,實行民國建筑保護專家評審制度和社會公示制度。更重要的還是保護經費的落實,應做到每一棟建筑、每一個文物保護點,都確保能夠保護到位和修繕安排落實。要落實南京市的文物保護經費的追溯制度,不管這些文物建筑和民國建筑分屬哪個單位或系統,還要全面創新保護機制,設立專項保護基金,形成保護模式多元化、保護主體多元化、籌融資渠道多元化的新格局,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確保南京的民國建筑保護落到實處。
從南京民國建筑如何保護引申開去,盡管國家目前有專門的《文物保護法》,但是落實到文物保護的問責,如何衡量各級文物保護的程度,還是需要在“思想意識”和“經費投入”這兩個方面進行突破和考量,要極大地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規劃部門的思想意識,在工作考核、年度述職、職位變遷中必須把文物保護工作納入其中。更關鍵的還是要在每年的財政經費中列支專門的經費,保證地方文物保護經費的著落。文物保護開支也是一項事關民生的支出,“一個銅板也不能少”,政府主導是第一位的要求,不能總是缺少經費和預算開支,這是對文物保護責任的一種褻瀆。
文物保護還應該設立專項的文物保護基金,更廣泛地吸收各方面的資助經費,動員更多的社會力量、房地產開發企業、國有壟斷性的暴利企業、明星名人以及海內外的有識之士,共同投身到文物保護中來,形成新時期文物保護模式的創新和轉型。對參與文物保護的社會各界和有識之士,要有特殊的激勵政策和宣傳措施,廣為贊譽,從而激發起更多人群和企業單位,包括海外人士和機構的共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