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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28日電文化部下屬的中國鄉土藝術協會近日決定,停止“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主辦的“第二屆孔子和平獎”頒獎活動,并撤銷該部門。
9月27日,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在文化部網站上發布了《關于停止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主辦“第二屆孔子和平獎”頒獎活動和撤銷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的決定》。
該《決定》指出,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于2011年9月17日在香山擅自主辦了“第二屆孔子和平獎”啟動儀式新聞發布會,此發布會事先并未上報協會。此外,該部門還擅自將部門名稱改為“文化部中國鄉土藝術傳統保護部”,并以此名主辦該發布會。此舉嚴重違反了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暫行辦法和協會的有關規定。
《決定》強調,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在撤消后,不得再以中國鄉土藝術協會的名義開展工作和組織各項活動。否則,將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該決定自2011年9月19日起生效。
文化部關于停止第二屆孔子和平獎頒獎活動的決定
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
你部門于2011年9月17日在香山擅自主辦“第二屆孔子和評獎”啟動儀式新聞發布會,事先未上報協會;并擅自將部門名稱改為“文化部中國鄉土藝術傳統保護部”,以此主辦該活動,已經嚴重違反了文化部社會團體管理暫行辦法和協會的有關規定。
經研究,決定停止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主辦“第二屆孔子和平獎”頒獎活動,并撤銷中國鄉土藝術協會傳統文化保護部。
你部門被撤消后,不得再以中國鄉土藝術協會的名義開展工作和組織各項活動。否則,將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本決定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此決定。
中國鄉土藝術協會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