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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根會館被指破壞文物 200年“晉翼會館”變會所

2011年08月22日10:42 | 中國發展門戶網 www.chinagate.cn | 給編輯寫信 字號:T|T
關鍵詞: 劉老根會館 鄉村愛情 破壞文物 文物普查 文物部門 劉老根大舞臺 文物保護單位 文物調查 四合院

2011年8月,晉翼會館已建設完畢。曾一智 攝

改造后的北院后墻增高近一倍,與原院墻差異很大。曾一智 攝

2005年12月的晉翼會館,2009年會館統一修繕。

晉翼會館《中國文物地圖集-北京分冊》介紹:山西晉翼會館【小江胡同30號·清代】山西翼城布商行會會館,清雍正十一年(1733)建,坐東向西,大門內有南北對稱的小型四合院各一,后院正中有一座勾連搭合瓦卷棚頂房屋,供奉神像,兩側各有廂房。

該書原則上收錄歷次文物調查確定的現存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少量為保護而進行搬遷的古建筑和碑刻等。作為原崇文區第三次文物普查登記項目單位,“晉翼會館”自然收入其中。

按照這本書中的說法,晉翼會館應為兩進院落。

根據文物法規定,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由縣級政府文物部門予以登記并公布。因此作為東城區文物普查登記項目的晉翼會館,按照文物法的規定,屬于不可移動文物。

據曾一智介紹,史料記載,晉翼會館為山西翼城縣人士集資購買,到民國年間,其用途已不是布商行會,既為本縣在京人士團聚之所,又為本縣臨時赴京人士持函件免費居住之地。有瓦房32間,灰房12間。解放初期被收歸國有。

追問 1

晉翼會館成私家會館?

專家指為少數人服務違背了文物保護的公益性質

近日記者多次希望進入晉翼會館,但大門緊閉,外面的人完全看不到里面的情況。這個昔日山西翼城縣在京人士團聚、本縣臨時赴京人士免費居住之地,如今已經成為一處拒普通人于千里之外的私人會館,就連一睹其真容也絕非易事。

上周開始,本報記者多次以訂餐、游客參觀等多個名義,希望進入晉翼會館內,均被保安和服務員擋在門外。服務員表示里面最低消費18萬元,但記者表示預定消費希望能先了解里面的服務項目,也同樣被拒絕。

舉報人曾一智認為晉翼會館改動涉及公共利益,應該公示,接受公眾的監督。東城區文委答復是:“您說要公示這個事兒實在是沒有道理。”

曾一智表示:“如果一座普通的民房,(如何改動)是你的權利,民眾無權干涉。但涉及文物就是公共利益。文物保護工程所有的過程都應該是透明的,都應該接受公眾的監督。怎么就不應該公示呢?

中國文物保護基金會理事長馬自樹認為,文物是全國人民的,是公共的場所,對文物的保護和利用是公益事業,如果文物未被列為對外開放單位,則該文物可不對外開放,而事實上劉老根會館是對外開放的,但只是對消費達到一定級別的人開放該文物,對普通大眾卻采取“免進”姿態,“這說明該會館只是在為少數人服務,這顯然違背了文物保護的公益性質。”

追問 2

最低消費18萬太奢侈?

市發改委價格舉報熱線表示餐飲價格由商家確定

據媒體報道,劉老根會館號稱“內地第一明星會所”,據會館內的工作人員介紹,消費最貴的是供客人包場所用的幾個四合院,其中“趙家大院”最低消費18萬元每天。里面包含游泳池、健身房、棋牌室等娛樂設施。如果客人想看節目可以單加兩萬元,會有演員進入到大院里表演專場。

在會館內的餐廳,一層大堂白天最低人均消費100元左右,二層包間人均消費200元,但晚上人均消費達到500元左右。

有網友質疑劉老根成為奢華的代名詞,距離普通民眾越來越遠。“本山老師不是一直自稱從黑土地走出來的農民藝術家嗎,怎么現在他的演出、他的餐館,我們既看不起也吃不起了?”

本山傳媒相關人員解釋,因為中午來吃飯都是家常菜居多,而下午和晚上則主要是商務宴請,因此價格會偏貴一些。至于更加高檔的四合院,消費價格更是要貴出不少。

記者致電北京市發改委價格舉報電話,咨詢趙家大院消費每天最低消費18萬元是否合理。對方工作人員表示,一般餐飲、會所等服務的消費定價,由商家自己確定價格,政府部門不進行備案,也沒有政府部門定價。

追問 3

舉報人舉報后被出賣?

舉報人兩次舉報,隨后均接到被舉報人電話,稱要“溝通”

曾一智介紹,8月7日,她向東城區文委舉報的第二天,卻接到了一個電話,對方在肯定曾一智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工作的前提下,說本山傳媒集團的工作人員希望與曾一智見面溝通溝通,“有什么事當面談一談”。但被曾一智拒絕。

曾一智意識到,自己作為舉報人的信息已被東城區文委透露給被舉報人本山傳媒集團,遂再次致電東城區文委,并告知其違反了《信訪條例》的相關規定。

但此事過去僅2小時,曾一智再次接到電話,稱本山傳媒集團已再次獲知曾一智致電東城文委的情況。當曾一智再次質疑東城區文委時,他們說是文委領導要跟本山傳媒的人一起找曾一智當面解釋,但發現她不在北京。

根據《信訪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的人員或者單位。違者依法給予行政處分。(記者李立強 記者 王佳琳 張永生攝影/記者 李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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