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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中新社北京11月24日電(記者阮煜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質押給外國人或者外國組織。中國國務院出臺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明確作出上述規定,并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古生物化石是進行地球演變、生物進化等研究的最重要資料,是確定地層時代的重要線索,是探索地球演化史上生物大批死亡、滅絕事件的最重要的實體。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是指具有重要科學研究價值或者數量稀少的古生物化石,包括已經命名的古生物化石種屬的模式標本、保存完整或者較完整的古脊椎動物實體化石等。
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司長王守智24日對記者說,為保護古生物化石標本,中國陸續建立了云南祿豐、山東諸城、寧夏靈武、遼寧四合屯、遼寧朝陽、貴州關嶺等5個恐龍、鳥和魚龍化石原址博物館,以及遼寧本溪等17個地質公園。
王守智說,當前中國古生物化石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亂采濫挖古生物化石現象時有發生,倒賣、走私古生物化石行為屢禁不止。近3年來,國土資源部先后從澳大利亞、美國、加拿大、意大利追回中國流失海外的古生物化石5000多件,多數為中國列為重點保護的化石,如恐龍骨骼化石、恐龍蛋化石、劍齒虎頭骨化石等。
國務院法制辦和國土資源部24日在北京發布的《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規定,未命名的古生物化石不得出境。因科學研究需要與國外有關研究機構進行合作的;因科學、文化交流需要在境外進行展覽的,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經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準,方可出境。
《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買賣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國有收藏單位不得將其收藏的重點保護古生物化石轉讓、交換、贈與非國有收藏單位或者個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