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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記者李志勇、蘇雪燕)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副司長吳江波21日在“文化創意產業與品牌城市”國際論壇上表示,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將從5個方面加強對文化產業園區發展的規劃、引導和管理。
這5個方面包括:合理布局、控制總量;強化文化、特色和功能定位;加強管理,建立退出機制;加大扶持和服務力度;“十二五”期間建設10家具有重大影響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
吳江波說,一段時間以來,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出現了同質化競爭,甚至出現了過度的商業化和地產化的傾向。為此,需要對園區建設進行合理布局、總量控制,例如規定園區每兩年進行申報,布局上也提出了每個省級行政區內國家級園區總量不得超過兩個。
同時,文化部對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區的內容、特色和功能的定位進行了明確規定和指標的量化。例如,園區內的非文化類商業及其他配套面積不得超過園區總建設面積的20%等,這些涉及園區內容的指標量化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杜絕以發展文化產業之名違規圈地等不良傾向。
另外,文化部要求國家級園區對規劃重要的文化產業項目在做重大調整的時候要報文化部備案,并且每年向省級管理部門報送發展情況。文化部將每兩年組織相關部門及專家對已經命名的園區進行目標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將會限期整改,甚至撤銷稱號。
吳江波說,優秀企業和重大項目在推動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的帶動作用不能忽視。文化部對國內外影響大、文化含量高、規模效益好、管理規范、示范引導輻射作用強的文化產業園區,以及園區內的文化企業實行重點扶持,積極支持和幫助它們申請中央財政的貸款、項目補助、績效獎勵等方面的支持。與此同時,文化部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單位建立了護航合作機制,在投融資方面對文化產業進行扶持。
“十二五”期間,文化產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仍將是主要趨勢之一,國內將力爭形成10家具有重大影響的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建設一批高起點、規模化,能夠代表國家水準和未來發展方向的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和示范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