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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華盛頓4月8日電 (記者 吳慶才)代表眾多美國知名企業的美中全國貿易委員會8日對美國一項限制部分聯邦政府機構購買中國某些信息產品的新法令提出批評,暗示此舉有貿易保護主義之嫌。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主席傅強恩(John Frisbie)當日致信美國國會參眾兩院領袖,呼吁國會領導人今后應阻止此類法律過關。他在信中說:“美國的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但是它不能被用作保護主義的一種手段”
“產品的安全視乎如何制造、使用和維護,而不是由誰或何處生產。如果對某個特定的國家設定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提升國家網絡安全,那么這樣做將造成錯誤的安全觀念。”傅強恩說。
他還表示,美國公司越來越關注網絡安全,這是美國政府應當優先解決的事項。而要解決這個問題,美中兩國政府應該一起合作,因為網絡安全問題會影響兩國的商業關系。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代表200多家在華有投資的美國大企業,其成員包括谷歌( Google)、甲骨文(Oracle)和百思買(Best Buy)等美國著名企業。
此前,美國商會和10家科技行業貿易組織也曾向美國國會發出類似的信函,要求確保在未來的政府采購法案中不包括這樣的限制。這些商業團體還擔心,中國和其他國家可能對美國采取貿易報復措施。這些貿易組織代表了多家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如惠普和英特爾等。
美國國會上個月通過了一項2013年的撥款法案,并由奧巴馬總統于上個月月底正式簽署生效,該法案中包括一條涉華條款,要求部分聯邦政府機構不得采購中國產的信息技術產品,除非完成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并獲得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或其他執法部門的批準。受上述規定限制的機構包括美國宇航局、司法部、商務部和國家科學基金會,規定適用于在中國制造或組裝的信息技術系統。
對于美國的限購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3月28日敦促美方摒棄對中國企業采取歧視性措施的做法,多做有利于中美互信和兩國關系發展的事。他說,有關法案以網絡安全為借口,對中國企業采取歧視性措施,這無助于中美雙方的互信,也對兩國經貿關系造成干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