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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昨日公布2011年第二季度電信服務有關情況通告。通告顯示,在第二季度抽查的161家基礎和增值電信企業中有10家企業存在服務和收費方面問題。其中北京酷信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空中信使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北京銥天普惠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新嶸信息產業有限公司、湖南眾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家企業遭公開點名。而這5家公司的接入服務提供商皆為中國移動。
中移動應該對此負責嗎?“相對于電信服務提供商而言,接入服務提供商的服務范圍單一,服務能力和種類有限。接入服務提供商只是為信息的傳播提供了一個傳輸管道,它無法對其中的信息和業務進行刪選編輯和篩選,對系統和網絡的控制通常是機械性的,因此,對接入服務提供商的違法事項控制義務必須限定在技術上可能和經濟上允許的范圍之內。”北京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海陽律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道。
但首都經貿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所長陳及則認為,像中國移動此類的接入服務提供商應該承擔連帶責任。他對《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接入服務提供商它提供了服務,就應該擔負責任。特別是像中國移動這種通信領域的壟斷企業,它更應嚴格甄選信息服務提供商,選擇有誠信的企業為其提供服務,這不光是對消費者的負責,也是對中國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負責。”
《國際金融報》記者注意到,今年第一季度“上榜”的5家違規公司中,有4家的接入服務提供商也是中國移動。違規行為分別涉及偽造訂購關系并扣取信息費、業務內容與宣傳不符、誘導消費、內置軟件“吸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