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行研究報告《中國國有企業的破產研究》中文版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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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9日,世界銀行召開了一個高層研討會,正式發表了其最近完成的一份研究報告《中國國有企業的破產研究--改革破產制度的必要性和途徑》的中文版。這份研究報告是世界銀行與中國有關專家合作,在國家經貿委的配合和支持下完成的,其中文版由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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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的這份報告認為,自90年代中期以來,中國的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破產已經相當普遍,在維持了社會和金融穩定的同時,積累了大量的經驗,提高了操作能力,為建立更為完善的破產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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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的此項研究是基于1999年在中國5個城市的調研。報告對中國目前破產制度中有待改革和完善的方面進行了分析,提出了29條具體的政策建議。世界銀行認為,中國國有企業破產過程對債權人保護相當不夠,很難起到促進企業改善業績的作用。在很多情況下,破產對企業來說更多地是一種誘惑而不是一種威脅。報告認為,由于程序上和制度上的缺陷,破產可能并沒有引致資源的有效再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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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銀行提出的主要建議之一是近期內將新破產法草案提交立法機關審議,以便盡快形成統一的對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都適用的破產制度。關于國有企業的特殊困難,報告建議不要在法律條文上區別對待,而是將新法對部分國有企業生效的時間推遲幾年,以便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報告建議新法可以規定,對尚未完成公司化改造的國有債務人企業和非競爭性部門的國有企業,法律的生效日期可以交由政府決定,但不應晚于2003年。報告還建議新法一開始就應當覆蓋自然人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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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在現行破產制度下加強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報告也提出了一系列建議。報告認為,損害債權人利益的偏向部分地歸因于社會優先性和金融有效性之間的矛盾。在考慮破產問題時,保持社會穩定一直被置于保護債權人利益之上,破產的社會成本實際上被隱蔽地轉嫁給了債權人。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后,金融穩定已經引起了決策者的高度重視,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步伐也正在迅速加快。這些都為大大加強對債權人利益的保護創造了條件,也為中國提供了一個建立現代破產制度的機會,這種現代破產制度是有效率的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法制構件之一。
???? 世界銀行駐中國代表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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